听到这第二个问题,王齐眉猛地站了起来。
如果刚才他还只是惊讶于书院小夫子的洞察力、推断力和理解力,此时则觉得对面的盲目青年,已经不是凡人所属了!
为何小夫子竟能如此了解安魂枪的前世今生?要知道,即使是剪云山上精通推演的大天师,也不过是在渺渺运道之中看到一丝天机,而这位书院新晋的小夫子,却能洞察古今!
“小夫子,你……”镇守极天涯的苍狼齿大将,竟有些不知所措。
“别紧张,如果涉及家族秘莘,不讲也无妨。”孟一苇微笑着摆摆手,“至于我为什么知道,你先组一定见过道宗,你看看这个就明白了。”说完,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绢布递了过去。
王齐眉疑惑的接过来,发现绢布上有朱红色的拓纹,“这拓纹……貌似与安魂纹有些相似啊!”
“王将军说的不错,我觉得安魂纹就是这些拓纹的简化版!”孟一苇也站起身来,看着亭外越来越大的风雪说道,“而这些拓纹,是我从道宗遗物上拓印下来的。”
王齐眉现在才明白,书院小夫子并不是好奇自己折梅枪上的安魂纹,而貌似是在解开一个谜团。
“我先祖确实遇到过道宗。”王齐眉将拓纹还给孟一苇,回忆起自己在先祖遗训上看到的久远故事,“那是大煜北伐的前一年,荒原依然是荒人的天下。但是始帝征服北疆的雄心已经天下皆知,荒人王庭也在乌干木乡布下重兵。但是荒人不知道的是,已经有一只部队,穿越瀚海无边无尽的死亡沙漠,从凉州进入朔西草原,此时已经到达荒原腹地。我朔方王氏的第一代先祖,就是这支部队的一个小小校尉。”
随着王齐眉的讲述,孟一苇仿佛穿越了八百年岁月,看到了当时的铁血场景。
一只衣衫褴褛的军队,冲入了荒人部落中。这些部落中的成年战士已经全部南下,准备抵抗随时北上的强大煜朝,只剩下女人和孩子。纵使荒人中的妇女和孩子也有一定的战力,可如何能抵抗始帝精挑细选出来的先遣部队。这是一场极为残酷的种族屠杀!
这些军士的动作一般只有三个,先挑断割下荒人的手脚,再割下他们身上的荒纹,最后一刀砍掉荒人的头颅,这些荒人妇孺就是在被断肢剥皮的痛苦中死去。
这是先遣部队发泄压力的办法。从瀚海穿越死亡沙漠,再踏上荒原,辗转几万里,身边的袍泽一个个的倒下,他们怕自己根本见不到荒人,就会被掩埋的风沙和雪海中。在这种情况下,先遣队的将领,决定用诱人的军功和杀戮的欲望,来刺激底下的士兵。
所有先遣队军士不论级别,皆以荒纹论军功。荒纹是荒人的特殊印记,剥下那块皮,就能在战争结束后,回南方换取一亩土地。在这种实打实的利益刺激下,先遣军都红了眼,从朔西一直杀到朔北。后来有人统计,在始帝北伐屠戮的近百万荒人中,有三十几万,都是这只不到一万人的先遣队杀掉的。据说,战争结束后,有位神志已经癫狂的先遣队士兵,居然用剥下来的荒人皮,缝制了一件皮衣。
而在这只后来被称为“剥皮军”的部队了,有一个小将却格外特殊,这位小将有个听起来很秀气的名字,王越峨。
王越峨的兵器是一柄极为普通的长枪,可是他的枪法却极为轻盈。别人用枪是刺,而他是抹!寒光抹过脖子,荒人应声而到。
他杀人杀
得毫不手软,但手段却干净利落。死在他手里的荒人虽然比所有人都多,但是却也痛苦最少。顶多感觉脖子一凉,倒地死去。王越峨从不会去剥掉荒纹,仿佛天生有洁癖,不论是枪尖还是手指,都不愿沾到一丝鲜血。
在又屠戮了一个荒人部落后,所有的遣队兵卒都处于短暂的愣神之中,这是一种亢奋之后的虚脱感。杀人薄皮时如狼似虎,但是一旦血流尽,所有人的神经再次被荒原的风雪冻结。可是王越峨却看到远方的坡地上站着一个高高的身影,随后一闪就消失了。
王越峨像身边发愣的袍泽招呼一声,便提枪飞奔而去。他虽然厌恶同伴的虐杀,但是却也谨记着自己这只部队的职责,就是最大限度的消耗荒人的有生力量,同时打乱乌干木乡荒人精锐的布局。
他们这只部队人不多,出发时满员一万两三人,经过沙海和荒原的跋涉,已经减员到八千不到。这些人在偌大的荒原上,面对将近两百万的荒人部落,就算每个人都是高手,也不可能正面对抗。而且在大煜彻底北伐之前,他们还不能让南下驻扎的荒人精锐知道自己的存在。
所以先遣队每经过一个部落,都不会放出一个活口,无论男女老幼,一律剥皮斩首。虽然残酷,却是保持行踪隐秘的最佳办法。
可是,现在居然有一个人看到了煜军屠戮荒人的场景,一旦他将这件事报告到荒人王庭,等待自己这些人的会是围剿和反屠杀。
王越峨不怕死,但是他要完成自己的誓言。在自己的母亲被一支南下抢掠的荒人杀死时,立下的誓言,踏平北疆,覆灭荒族。
所以,他一定要追上那个人,如果是荒人,就让他没有痛苦的死在自己的铁枪下,如果是南人,就带回部队,审讯看押。
但是,王越峨却越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