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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51 章 他是我的妻(1 / 6)

统子的意思是,凡事都得分个轻重缓急。

重塑奚华的肉身固然重要,但眼看着他的神魂即将消然殆尽,理所应当先挽留残魂才对。

魂魄留住了,以后就算失去了肉身,还能神交,但要是留住了肉身,散尽了神魂,那就只能奸|尸了。

虽然统子这话说得相当难听,一直在牧白的雷池蹦迪,但确实又是事实。

就连牧白也不得不承认,这话在理。

而且,他也没有奸|尸的癖好。

牧白跟统子一拍即合,姑且先把灭世奚华放一放,赶紧动身前往鬼域,刻不容缓。

但问题又来了,牧白一点修为都没有了,他总不能先死一回,再前往鬼域吧?

【小白,你要是这么说的话,可就太小瞧我了,我现在可是钮钴禄统子!】

牧白∶“……”

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统子在他面前表演,先是飞了过来,在他的头顶一阵盘旋,随即两爪在半空中那么一捞,一抓,再一挥,很像是在举行什么神秘的祭祀。

这让牧白觉得,自己就跟祭坛上被人五花大绑的小白猪似的。

睁着大眼看着一头粉色的小猪,在半空中跳大神,看来统子这十六年来,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。

眼看着胖了一大圈,粉色的皮全撑开了,又粉又圆,身后两团肉中间,垂着一条又卷又短的猪尾巴。

伴随着统子的动作,一晃晃的。

感觉非常Q弹,也非常好撸。

动作既滑稽,又诡异。

牧白很不合时宜的,满脑子暴风席卷了一段奇怪的画面。

(扭曲)(翻滚)(扭腰)(摆胯)(嘶吼)(抽搐)(蠕动)……(阴暗爬行)。

统子甚至还在尖叫,声音是那种甜甜的,尾音很长,黏黏糊糊的夹子音。

牧白的鸡皮疙瘩感觉能掉一地,好想拍拍统子,让他别骚了。

十六年不见,统子居然学会跳大神了!

真是好的死教不会,坏的一点就通。

但又觉得不合适,真的很不合适,当着亡夫的面,牧白还是想成熟稳重一些,严肃认真一点。

可奈何统子太能扭了,牧白刚想拍拍他,让他收敛一点,忽听身后传来“嗖”的一声,一道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凭空飞掠而来。

嘭的一声,直接扎在了牧白面前的冰面上。

剑身摇晃,刃透寒光。

他心尖一颤,立马知道是师伯来了,刚要催促统子快一点。

就觉得眼前一晃,统子竟直接开启一条隧道,提溜着牧白的后领,将他往隧道里一拽。

嗡的一声——

在奉微赶到的前一刻,一人一猪瞬间消失在了原地。

“可恶!”

奉微冷冷道∶“到底是谁,竟敢来此地兴风作浪?!”

要不是冰层被破,他根本毫无察觉!

难道说,

是苍玄风?那老王八蛋!

奉微面色更冷,

慌忙弯腰查探牧白的尸首,好在完好无损。

并没有被人触碰的痕迹,他刚松了口气,余光一瞥,就看见奚华的嘴唇上,很明显的牙印。

牙印。

是牙印。

一看就知道是被人硬生生啃出来的,定然啃得十分用力,否则怎么可能在死去多年,又被冰封的尸体上,留下牙印?

奉微愣了愣,据他了解,苍玄风对奚华恨之入骨,若说是千里迢迢赶来此地,把奚华的骨头打碎殆尽,奉微是相信的。

可若是来了一趟,只是在奚华的嘴唇上,啃俩牙印——除非,苍玄风脑子有病。

还有——奉微注意到,一直缠在奚华腕骨上的小尾巴不见了。

这天底下,能爱奚华至此,连奚华的尸体,也敢亲吻的人,有两个。

一个是云千羽,一个是早已死去多年的牧白。

如果,再加上一个拿走小尾巴的话,那么,就只能是牧白了。

云千羽还不至于厚颜无耻到,连牧白送给奚华的定情信物,也要拿走占为己有。

想到此处,奉微竟油然而生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。

既为奚华感到庆幸——你看,牧白还是舍不下你,又回来找你了。

又为奚华感到悲哀——你死得太早,要是当初能再撑几年,就能和牧白再续前缘了。

可在失去牧白的第二年,就已经是奚华忍耐的极限了。

奉微长叹口气,挥手再度将奚华冰封起来。

他现在能为奚华做的事不多,只能尽力保全他的骸骨,不要腐烂。

不要泯灭。

长存于世。

哪怕——他早已死去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牧白被隧道里的气流冲得眼睛睁不开,耳边嗡鸣声不断,身子也摇摇晃晃。

不知又过了多久,牧白的脚下才落在了实地上。

“不错嘛,统子。”牧白把胸前的小白花扶正,一边四下环顾,一边夸道,“士别十六年当刮目相待——”

【那是当然了!】

统子两爪掐腰,得意地翘起尾巴,短短的尾巴就跟螺旋桨一样,簌簌簌地旋转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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