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砰砰砰……”
戈武先提醒了一句,而李约翰在喊出来的时候,还拔出手枪,朝着远去的越野车连开了几枪。
显然,这是在浪费弹药,或者说是在发泄。
所幸的是,戈武没有浪费宝贵的机会。
其实,在冲出来的时候,戈武也看到了那辆防弹车,还立即做出准确判断,毕竟之前在非洲有过类似经历,知道用手上的轻武器,根本就没办法让防弹车停下来,朝防弹车开枪就是在浪费子弹。
不过,并非所有车辆都是防弹车。
别说是迪亚斯,哪怕是军阀,或者是毒枭,都不可能车队全部配备防弹车,也没有这个必要。就戈武所知,即便是富得流油的中东国家的酋长,最多也就会准备三台一模一样的防弹车,让杀手无所适从。车队里的其他车辆通常都是同型号的普通型,尤其是提供给保膘使用的车辆。到不是说保膘的命不值钱,而是可以让敌人产生错误判断,认为可以首先干掉随行的保镖,进而在保镖身上浪费大量时间。只要被保镖缠住,刺客往往就没有时间来对付刺杀目标了。
在车队最后面的那辆越野车就是普通型号,而且戈武瞄准的是驾驶舱,没有朝更容易命中的轮胎开火。
哪怕是防爆胎,也不等于说,在被枪弹射中之后还能长时间使用,更别说高速行驶。民用的防爆胎没有自动充气的功能,通常都是通过加强胎壁的结构强度,让轮胎在漏气后还能低速行驶一段距离,比如去最近的修理厂。事实上,就算是军用的防爆胎,在遭到密集射击之后也会报废。
能不能追上迪亚斯,关键就得看能否搞
到一台车辆。
也就是在做出这个判断之后,戈武才把枪口对准了最后面那辆越野车,而且一口气射出全部子弹。
那辆越野车缓慢的停了下来,在戈武走过去的时候,司机还推开车门,准备使用手枪朝戈武开火。只可惜,司机中了好几枪,动作非常的缓慢,甚至没力气举起手枪。戈武已经为突击步枪换好弹匣,只是没有在司机身上浪费子弹。走过去,用枪托把手枪从司机手里打飞之后,他把司机从车里拽了出来。只不过,李约翰没有客气,走过去就朝着司机的额头开了一枪。
戈武没有赶尽杀绝,不等于李约翰会高抬贵手。
对待敌人,李约翰从来不会手软。更何况,那家伙在已经丧失了活动能力的情况下,还拔出手枪,试图朝戈武开火,来头肯定不简单。搞不好,他就是迪亚斯的保镖,而且是心腹手下那种。
显然,这样的敌人肯定不能放过,哪怕就算李约翰没有开枪,那家伙也会在几分钟之内因为失血过多而死。
车上还有一名人员,不过已经被戈武击毙。
至少有一发子弹从侧面打中那人左册肋部,还恰好避开防弹衣的保护区域,射入了那人体内。虽然没时间检查,但是从那人死亡的速度看,肯定是打中心脏,如果只是肺部受到了创伤,一般都不会立即断气。只能说,那家伙的运气确实很糟糕,这种不到百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都能够撞上。
不过,这也是防弹衣固有的设计缺陷。
现在的防弹衣,几乎都具有快穿功能,通常用魔术贴加锁扣进行固定,由此也就必然会在两肋处出现防护空当。在平时,这个缺陷算不上严重,毕竟威胁主要是来自前方,而且两侧有胳膊遮挡。至于说通过改进设计消除这个缺陷,现实意义并不大。主要是,增加两肋的防护必然对上肢的正常活动产生影响,降低穿戴舒适性。更何况,如果真的需要获得更强的防护,完全可以用更高级别的防弹衣。在注重穿戴舒适性的三级防弹衣上面做文章,显然是多此一举。事实上,也就是因为三级防弹衣存在太多的缺陷,已经被很多“专业人士”给抛弃了。比如说,戈武与李约翰就没有在防弹衣上面斤斤计较,即便没穿防弹衣,同样能够与敌人战斗。
当然,这也省却了很多麻烦。
如果打中别的部位,比如说脑袋,或者是脖子,肯定会弄得到处是脑浆与鲜血,弄得车里面污秽不堪,而且那股刺鼻的气味更加是经久不散。
何况,现在没时间清理。
驾乘涂满脑浆与鲜血的车辆,肯定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,而且涂到前档玻璃上还会影响视线。
在戈武坐进越野车,动手检查的时候,李约翰去后备箱翻出了一挺轻机枪,还找到了一具火箭筒。
戈武也在这个时候做了检查,越野车没有损坏,还能够行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