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问题是,皇家海军不可能让攻击核潜艇执行进攻任务。
道理也很简单,伊朗不是阿根廷,伊朗面对的海域,不管是阿拉伯海,还是波斯湾,都是陆间海,远远算不上开阔,水深也不够,没有能够让攻击核潜艇施展的空间,也不适合攻击核潜艇活动。
用来执行反潜任务,哪怕是靠前部署,只是一艘攻击核潜艇,显然不够看。
这里,涉及到战斗群的作战部署。
因为搭载的F—35B,而这种垂直起降战斗机的作战半径严重不足,皇家海军又没加油机可用,所以在没有盟友可以依靠的情况下,战斗群必须靠前部署,从而尽可能缩短战斗机的飞行距离。这就意味着,如果需要按照攻势部署的方式执行反潜任务,攻击核潜艇就要靠近伊朗领海。在浅水海域作战,攻击核潜艇的效率肯定会降低,还无法照顾周全,未必能有效的掩护战斗群。如果要保护两艘航母,而且这两艘航母还是分开活动,那么掩护的难度就更大了。
当然,存在问题的不仅仅是反潜,防空也一样。
虽然皇家海军拥有六艘45型防空驱逐舰,但是处于部署状态的,能够编入战斗群的就只有两艘,而且其中的一艘已经去了阿拉伯海。因此就算是增派“威尔士亲王”号,也只能安排一艘45型驱逐舰。关键是,做为防空驱逐舰,45型最多算得上勉强合格。不管是导弹的射程与数量,还是雷达的性能,跟一流的防空驱逐舰相比都有巨大差距,连主流盾舰都比不上。
说得直接一点,应付小规模冲突问题不大,遇到大规模战争就完全不够看。
虽然伊朗不具备跟皇家海军争夺制海权的实力,甚至无法突破皇家海军的封锁,但是伊朗拥有足够强大的反制能力,不但能够对皇家海军构成威胁,或许还能够歼灭皇家海军的战斗群。伊朗军队依靠的,也就是空中突击能力。除了由战斗机发射的反舰导弹之外,还有更加难以防御的反舰弹道导弹。
客观的讲,皇家海军没有防御反舰弹道导弹的能力。
虽然45型驱逐舰在理论上,能用搭载的“紫菀”导弹拦截弹道导弹,但是实际操作的难度极大,基本没有可行性。主要是,英国与法国在联合开发“紫菀”导弹的时候,主要针对的都是“飞毛腿”这样的弹道导弹,没有考虑对付具备末段机动能力的弹道导弹,当时也没有反舰弹道导弹。更何况,45型的“桑普森”雷达就算是先进的AESA模式,可是采用双面旋转阵,还工作在S波段,探测距离只有可怜的二百五十公里,刷新频率也远远低于采用四面固定阵的雷达。可以说,这种雷达就不适合用来探测与跟踪弹道导弹,其主要针对的是作战飞机。
只是依靠两艘45型驱逐舰,肯定无法撑起舰队防空网。
也就是存在这么多问
题,格雷厄姆才坚决反对发起军事行动,或者说反对由英国单方面发起军事行动。
在上一次决策会议当中,格雷厄姆就提到,如果必须得打击伊朗,那么至少都要让美国参与。哪怕美军来不及把航母战斗群派往阿拉伯海,也要动用部署在附近的空中力量为皇家海军的战斗群提供掩护,并且出动战略轰炸机承担部分突击任务。不管是派B—2A,还是更先进的B—21,都能够突破伊朗的防空网,摧毁通信网络与指挥中枢,大幅度降低后继打击看的难度。
用格雷厄姆的话说,只要美军出动几架战略轰炸机,打击行动必然能事半功倍。
可惜的是,这根本就不可能。
华盛顿当局已经明确拒绝伦敦发出的参战请求,准确说,在双方正式宣战之前,美国不会出兵参与打击伊朗的军事行动。不管是伦敦对德黑兰宣战,还是反过来,由德黑兰对伦敦宣战,只有在双方进入战争状态之后,美国才会以盟友身份参战。只不过,肯定无法在第一时间出兵。
以五角大楼的说法,美军也需要时间进行动员。
其实,也就是格雷厄姆提出了充分的理由,斯特劳斯才没有在决策会议上,当着其他官员将领的面逼迫他。
那么,格雷厄姆突然向斯特劳斯妥协,必然有很重要的原因。
陈伊万也是在看到新闻报道之后,才发来这些消息,怀疑苏青平与陆勇添已经在舰队司令部遭遇不测。
不过,这只是陈伊万的猜测。
他在朴茨茅斯等待消息,并且让戈武尽快跟他联系。
只是,现在要怎么跟他联系?
也就在戈武思考要不要给陈伊万发消息的时候,码头那边传来汽笛声,随后还有军官在大声喊话。
显然,出发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了,接下来就要组织官兵登上潜艇。
现在出去肯定来不及了。
就算已经到了傍晚,可是格兰德湾在西边,落日的霞光正好笼罩住了潜艇,钻出去肯定会被码头上的官兵看到。
“我们去前面。”
“鱼雷舱?”
戈武点头表示李约翰没说错,也是催促李约翰,让他别耽搁时间。
在溜下去之后,李约翰并没走开。等戈武下来,他还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