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市,也不能用人类的审美来评定美丑。
我看着煜宸,笑着道,“煜宸,我眼里你最最帅气,最最漂亮,我也最最喜欢你。
我的喜欢没有任何可比性,因为我只喜欢你一个,你就是唯一。”
“我这幅样子,你也喜欢?”煜宸的声音带着笑。
我果断的点头,“煜宸大老公,我爱的是你的灵魂……啊!”
话没说完,突然一阵天旋地转,我就被煜宸托着屁股抱了起来。我双腿挂在他的腰上,他昂着看我,黑眸明亮,“林夕,想现在就带你回家。”
我笑着勾住煜宸的脖子,低头下去,唇放到煜宸耳边,轻轻咬住他的耳朵低声道,“老公,先办正事。”
我感觉到煜宸身体僵了下,他轻拍下我的屁股,“好,听你的,老公先带你办正事去!”
他把正事这两个字咬的很重,让我一时有些搞不清楚他说的正事到底是不是正经事?
煜宸抱着我往前走,我想下来,煜宸却抱我更紧。
“让我下来,”我小声道,“这么多人,多不好意思。”
“这是鬼市,没人认识我们。”煜宸道,“你是人类,越往里走妖魔越多,离我近点,我身上的味道盖过你的,我们更安全。”
煜宸找的理由,总是让人找不到可以反驳的地方。
过了一会儿,我还是没忍住,问煜宸,“那只小狐狸长得真那么漂亮吗?”
煜宸点头,“真的,而且他是狐族,最善蛊惑人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