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莎年幼的时候便离开了故土,在她的印象中,故土是和新秦截然不同的繁华。
她依然记得自己出身烈金雷诺特家族的属地,家族的千金大小姐名为罗秀,骄傲的如同冬日里盛开的优香花。
樱罗兰帝都伦德的街道上,雾气打湿的地面散发出湿漉漉的光芒,水汽从伊苏河上弥漫出来,有着别样的景致。
罗秀的身边总是跟着她的侍从官陆斯恩,这位侍从官穿着奢华的礼服,戴着洁白的手套,腰间别着法兰水晶点缀的紫穗配件,胸前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马蹄家徽闪烁着淡金色的光芒,罗秀小姐憎恶这伦德的雾,都可以要求陆斯恩去驱逐。
那时候年幼的伊莎,幻想着成为那样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,拥有那样无所不能的侍从官,只是现实和幻想对比起来,总是残酷的让人不忍回忆年幼时的天真。
伊莎会回忆起这些,还是因为眼前的榜一公子,收敛着咄咄逼人,却骄傲地不愿意和人争执的模样,让她想起了那位侍从官。
秦守安看了一眼美丽但风尘气息已经浸染入眉眼的伊莎,目光最后从她白皙温软的腰侧流淌而下,起身往前走了三步:“before y bed have oonguang……lookslike shuang on the ground……”
短短几句,秦守安念完,伊莎却已微微昂头,仰望着大堂顶部明亮的灯盏默然无语,世界如此之大,从樱罗兰帝国到新秦大陆,何止万里?
那还是同一个月亮吗?
樱罗兰帝国的月,何曾能够照耀到流落他乡的孤寂女子?
看着几个并不懂得番邦语言的才子,秦守安并没有得意,番邦语言乃是末道,学不学的都无所谓。
于是他笑容温和地解释:“作新诗体便是,床帐里,她的身子皎洁如玉,好似羲和散溢了一片月光落在了床上,凝霜一片。躺在那儿的你,已然分不清明月和她,眉目间的似曾相识,原来是故乡的青梅竹马,她曾经在窗外,像月亮一样照耀着你。”
“转换为旧体诗便是:床前明月光,疑似地上霜。举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。”秦守安轻咳一声:
“我怕你们以为这只是稚童识字级别的诗,所以自己点评一下:此诗直接抒情,不故作含蓄,故而简单而纯粹,妙手偶得之作,浑然天成。”
众才子默然以对,此诗新体和旧体中间竟然蕴藏着截然不同的诗意,前者描述的是青梅竹马于勾栏瓦舍的皮肉生意中重逢,明月既是寓意女子身体,又是在表示男子泪眼朦胧,眼睛里的一切都模糊成了光轮。
后者则成为了符合伊莎姑娘点题的《思乡》,是非常纯粹而优秀的旧体诗,正如他自己点评的那样,妙手偶得,浑然天成。
此时的诗会,最为推崇的就是这样新体和旧体自然转换,蕴藏着多重解读的作品。
“榜一公子为伊莎姑娘三步成诗,已成一段佳话,自此龙吟城中的风月,又多了一段异国他乡的传唱。”原本最为愤懑,站起来指点秦守安的才子,也最是最先服输,朝着秦守安拱手:“我不如也,诸位以为如何?”
其他人自是拿不出更加优秀的作品,只能遗憾今晚由秦守安成为伊莎姑娘的入幕之宾,好在伊莎姑娘每个月都会给这么一次机会,而且场中还有其他姑娘可以争取。
于是各自散去。
秦守安也有些遗憾。
一般来说,即便被姑娘挑选为入幕之宾,也未必真能够留宿一亲芳泽,以前朝末代皇帝为例,常常就被当时龙吟城的第一名妓半夜送走,费尽心思或者只能够听一段曲子。
多半是长得不行,又或者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,姑娘伺候的费劲,不想理会。
可是秦守安这等容貌身材,哪个姑娘不为之食指大动,暖阳映雪?
遗憾的便是,秦守安对留宿彩云星河楼兴趣不大,再想想楼上的梁十三娘,他有阴影。
伊莎姑娘和白袖却已经用脉脉含情的目光看着他,伊莎姑娘先行上楼准备,白袖陪着秦守安喝了几杯酒,她倒是先软了身子,似乎比伊莎姑娘更被秦守安的才气打动。
白袖年纪还小,尚未梳拢,显然也是个美人胚子,生活在彩云星河楼,服侍的又是伊莎这样的红姑娘,早已经学会了一些勾人的小手段。
秦守安自不会真以为白袖就对他一见钟情……彩云星河楼养着这样的小姑娘,属于人才储备,将来替换一些年老色衰,或者赎身了的红姑娘,不可能轻易就让她陪客坏了身子。
白袖肯定也知道这一点,她现在对秦守安温柔侍奉的姿态,一来是帮助伊莎姑娘稳住今晚想要招待的客人,二来也是在为自己的将来考虑,希望能够勾起对方的一丝留恋和蠢动,等她将来正式梳拢接客时前来捧场。
“白袖姑娘跟在伊莎姑娘身旁,没有学些外邦语言吗?”秦守安笑着问道,别看她年纪小,但其实比海棠春坞的姑娘们要成熟的多,相比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