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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3、我弟弟是龙傲天(1)(1 / 5)

明庭这回的身份是小世界的反派洪顺, 男主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洪青云。

洪青云是从21世纪穿越过来的,他曾经是个沉迷网文的宅男,总幻想着穿越到古代大展宏图。

没想到在连续通宵后, 洪青云猝死电脑前,穿越到了齐国, 从此开始了霸业的一生。

在小世界, 洪青云是龙傲天一样的存在, 气运极强。

事业上有人赏识他、帮助他、送他上青云, 爱情上洪青云也有各种艳遇。

什么草原小公主, 商业女老板,书香门第的才女, 绝色花魁, 邻家小青梅,魔教圣女……洪青云前前后后一共娶了七个老婆。

其中, 才女和女老板的戏份最多, 是重要女主。

而女老板李娇娥,原本是反派的妻子。

当初, 反派父亲假称自己死了, 目的就是为了让珍娘再嫁。

可是珍娘不忍心丢下婆婆、小叔子小姑子, 留在洪家照顾他们。

只可惜, 这种照顾并不是人家想要的。

为了赶走珍娘, 知道真相的洪家人想尽办法为难她。

比如大冬天洪婆要吃鱼,让珍娘凿冰抓鱼;再比如洪婆装病,逼珍娘一步三叩首去庙里拜菩萨……

最后, 他们设下圈套,污蔑珍娘和山上的猎户有染,把珍娘沉塘。

珍娘沉塘的时候洪顺被送去学堂念书, 等他回来母亲已经死了。

他并不知道珍娘是被陷害的,把猎户当成了仇人,捅伤了猎户。

担心猎户报官,反派跑出去躲了一段时间。

等他再回来,奶奶小叔和小姑已经搬家走了,反派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,只得去打工养活自己。

因为他识字,在伙计们中脱颖而出,成了李家布行的小管事。

李家家大业大却只有一个女儿,财富被人惦记上,李娇娥不得不选择在家招婿。

反派无父无母,什么亲人都没有,最好掌控,李娇娥选了洪顺当丈夫。

洪顺入赘到李家当赘婿,李娇娥很是看不上她,他们并没同房,李府的人也没把他当成姑爷对待。

后来李娇娥出门做生意,遇到了洪青云,一番交流下来,两人看对了眼。

为了和离,李娇娥以反派偷盗李家的传家宝为由报官。

反派被判流放,中途逃走,回来才发现妻子成了别人的后宫之一。

也是到这时他才知道洪青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,他爹根本没死,娘是被害死的。洪顺从此黑化,一心报仇。

只可惜主角每次都棋高一着,总会化险为夷。

不管是男主还是李娇娥,反派都没能伤害他们,反而自己落了个葬身火海的结局。

祈愿人的心愿有三:保护母亲;报复李娇娥;一辈子踩着洪青云,不让他出头。

至于其他的事情,反派让明庭自由发挥。

“龙傲天——”明庭摇摇头。

这算什么龙傲天?顶多是低配版的,最后男主只混到了定安侯。

真正的龙傲天难道不是应该推翻朝廷,自己当皇帝吗?格局太低啊!

也就洪青云是男主,命好,敌人遇到他会被强行降智。一群女人像眼睛被东西糊住了一样,争先恐后地对他投怀送抱,这和男频的YY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男主15岁穿越过来,本来弄死洪青云对明庭来说很简单,可难保他不会魂穿到赵青云、何青云身上。

倒不如让男主呆在洪青云身体里,一直被他踩着。

至于改名成洪俦的渣爹,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偏将军,是最低等级的杂号将军。

当然对老百姓,特别是村里人来说,这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。

可明庭连皇帝都当过,一点儿不稀罕。

珍娘喝了灵泉熬的粥,脸色好了很多。知道丈夫没死还娶了新人,她的心也凉了。

本来这时候她应该泡黄豆,明天凌晨起来磨豆浆打豆腐。

现在珍娘听了明庭的劝,老娘不伺候了!

这一世的母亲没那么懦弱,对明庭来说是个好事情。倘若她是一个哭哭啼啼,菟丝花一样的母亲,才是最叫人头疼的。

此时,洪婆和儿子女儿走在乡间小路上。

16岁的洪小山打了个饱嗝儿,直说烧肘子太好吃了,14岁的洪小妹挽着洪婆,跟她嘀咕着:

“娘,大哥为什么不接我们去边城?是不是新嫂子嫌弃我们?”

洪小妹一听说大哥当官,还娶了官家小姐,对这种生活非常向往。

可大哥派来的人并没说起接他们,对方话里话外都说边城危险,叫他们留在洪家村,这叫人不得不多想。

“瞎说什么呢!”

一开始,看到长子给了那么多钱,洪婆还在想,新媳妇好,是个通情达理的人。

她很得意长子有出息,出去打仗不但没死,反而当了偏将。

可是现在听女儿一说,洪婆心里也觉得有些不对劲。

升官发财可是光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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