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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7 章(1 / 3)

第四十七章

绯歌发现做为复仇郡主, 她有些个不务正业。于是在红楼正剧开始前的这段时间, 绯歌想干点体现她人生价值的事儿。

生命不息, 折腾不止。不管最后成不成功,她都得折腾一回,让人知道她老子...后继有人。

至于最后会不会将她的小命折腾没了...也许这么一折腾她就能回家了呢。

梁园虽好, 终非吾乡。更何况这特么还不是梁园......

如果回家了,她一定要在微博上将这几年学到的东西,狠狠的晒一回。让那些人也知道知道, 她不光会晒食谱,田家五行。还会晒各种古艺传承......

(→_→)

十月初六, 京城的上空飘下今年第一场雪。见下雪了, 绯歌跺了躲脚,一边伸手接雪花玩,一边让人准备了锅底,在房间里涮锅子。

主子们今天也吃锅子,不过涮的种类却没有绯歌这里的多。

毕竟一些毛肚牛扎一类的玩意, 主子们才不会吃呢。

在绯歌这里, 哪怕是换了身份,也没有什么主仆之分。她当丫头的时候, 就没少奴役鹦哥儿和鸳鸯。

撒娇卖痴, 耍赖偷懒。十八般武艺她能使出了十九种还要多。

‘真是个大小姐’

这句话不管是鸳鸯还是鹦哥儿都被绯歌磨得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。如今真成‘大小姐’了, 到又觉得绯歌一点主子的作派都没有了。

这会儿加上小红,四人围桌吃锅子,一边留着汗, 一边往锅里下菜。

小红有些拘谨,并不敢多放松。吃饭时还会注意绯歌的喜好,极有眼力的给绯歌布菜。

小红伶俐,被选在绯歌这边后,也用心当差。听说绯歌不善女红,便一直在这方面用功。

绯歌八岁,小红六岁,绯歌并不怎么叫小红做事,最多叫小红打个水,跑跑腿,再加上绯歌平日里也不需要丫头跟着,小红到是有更多的时间练习女红。

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小红本就跟这个时代的女孩一样,记事开始便学着打络子穿针引线,所以自打分到绯歌房里,绯歌日常用的小物件也终于精致起来了。

说说笑笑就将这顿饭吃完了,之后又是放屋子里的味道,又是换衣服洗漱,很是忙了一通。

等都收拾利落了,小红按着绯歌的意思回了后街自家休息。屋里只剩下绯歌和鸳鸯鹦哥儿三人后,便开始走鹅卵石路。

绯歌前些日子让人收集了不少鹅卵石,之后用那些鹅卵石做了几块长石板。

鹅卵石固定在石板上,光着脚踩上去,可以刺激脚上穴位,从而改善体内血液循环。

是最省钱又实用的按摩器。

平时这些石板靠墙立着,晚上围着堂屋地面摆一圈,三人光着脚丫排队在上面走了半个时辰,再洗脚睡觉。

绯歌心里有事,但面上却不显。仍是和两人在屋里转了半个时辰的圈,这才各自洗漱睡下不提。

躺在床上,绯歌能想到的都是史书上记载的一段话。

‘朕以凉德缵承大宝,十有四年。兹荷皇天眷佑,祖考贻庥,于十月初七日,第一子生,系皇贵妃出......’

第一子。

绯歌点头,原来之前那三皇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呀。

古往今来这么给自己染绿的皇帝也真不常见。

绯歌心忖,喝多了不扶墙,都得服她这位堂哥。

人家是皇图霸业,他是一片草原嫌少。

呵~

子时一刻,绯歌打着哈欠从床上坐起来。一边扭腰下床,一边抹黑穿衣服。

里面一身棉袄,棉裤,外面一套黑色短打夜行衣,绯歌将头发梳成一根大辫子垂在脑后,先用一块白色的布将整张脸都蒙住,只留两只大眼睛在外面后,又拿了块黑红条纱的纱布从头盖下来。

这副样子她白天试过,除了眼睛的脸上的什么都看不见,透过黑红条纹纱乍看之下绝对惊怵。白天尚且如此,晚上的效果想来更惊艳。

检查了一下从里面开,连接堂屋的房门是否锁上了。然后绯歌便从窗户跳了出去。

先去了一趟甄士隐进京后租住的那个小院,将悄悄藏在里面的一件从旁的王府顺来的亲王常服找了出来。

那亲王常服又长又大,压根不是绯歌撑得起来的。好在她撑不起来,风能撑起来。

将亲王常服套在身上,绯歌又吹着气哨一路朝着皇宫的方向飞快掠行,不过片刻便到了皇宫。

早前绯歌踩过点,知道太后住在慈宁宫,于是进入宫墙后,便毫不迟疑的朝着慈宁宫的方向快速行进。

子时过半,绯歌便已经站在了太后寝宫的窗户外了。

这会儿的皇宫和后世还不一样,皇宫没几株参天大树。

绯歌猜宫里没几株大树的原因可能是防止刺客。

也或是担心树影婆娑,一时不防看走了眼,引出心里的鬼再吓着自己?

这也是说不准的事。

谁叫这皇宫里的人,能活得好的,就没几个是手里干净的呢。

太后寝宫里也是如此,绯歌没在这附近找到一颗可以立人的树,便只能坐在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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