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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常(“愿守玉关春色晚,不意缄...)(2 / 3)

歌的脸上突然有了两分的笑:“那南吴细作名叫李势,事情说来极巧,去年一日吃酒时我发现他吃鱼不翻身,从前林管事告诉我,她们南边渔家吃鱼不翻身,是怕翻字同翻船之意,我就留了心,宋岳查了两天,发现他把朝中发下的粟米都换成了南米,便几乎确定他是南边之人,可他却自称蓟州人……”

想来那千辛万苦潜入了梁国兵部的细作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暴露,竟然是因为吃鱼。

笑过之后,卫蔷几乎要叹气:“随便一件小事便能牵连出东吴的细作,还让那细作杀人之后自尽了,没想到满朝文武没人把这事儿放在心上,还只顾着斗来斗去,那些世家还有心开宴喝酒,也不怕被南吴的‘不留行’给一锅端了。我之前便跟清歌说过,让她写信给燕歌,带一队鱼肠入东都,到时我把你和宋岳分出来,你们与燕歌一个在明一个在暗,联手把东都的那些钻来钻去的小鸟都清一清。”

“是。”卫行歌犹豫了一下,低声说,“家主,清歌说您想去祭祀顾师。”

提起了笔的手顿了一下,卫蔷“嗯”了一声。

卫行歌低声说:“家主,我四年间查遍了长安、洛阳所有的顾姓人家,都没有查到‘顾予歌’这个名字,西京变乱之后还能在长安赤地之地安然之人寥寥,更不用说顾师是女子……”

“我知道你的意思。”卫蔷手中的笔落在纸面上,“当初我和她在西京相遇,亦是自掩身份,我不是还说自己叫林昇么?”

“不知顾师究竟是何人,也找不到墓,您又如何祭拜呢?”

卫蔷笔下不停,语气悠悠道:“‘来日敬我三支香,一支向霄汉,一支向风尘,幽涧深处莫怜我,我自有花遍天涯,’这是予歌她当年写的,想来等我去长安时,就背一坛酒,沿着山和水走,过风尘,望霄汉,酒水淋漓入深涧,总有一滴能让她尝到。”

这话说得深沉坦荡,让担忧自家元帅的卫行歌一默。

卫蔷放下笔,吹了吹写好的信,折好好递给了一旁站着的青年:

“这封信送给河中府陈家的崔夫人,和从前一样。”

“是。”

卫行歌收下信正想再跟卫蔷说一下禁军中事,却看见卫清歌又跑了回来。

“家主,那个好白好白的小少爷又来了。”

卫清歌嘴里好白好白的小少爷就是秦绪,他穿着一身丁香色的锦袍,手中还持着一把扇子。

嘴里叫着“阿姊”他看向卫行歌,眼睛立刻亮了:“哟,小卫将军的身子果然是金雕银铸,才一日身子就好了。”

说话就说话,他还把手里的扇子往卫行歌的腰间敲了过去,被脸上有疤的归德郎将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。

“秦公子自重。”

秦绪一挑眉头,看着自己的手臂说:“小卫将军抓了在下的袖子,还让在下自重,你我二人,到底谁不自重啊?”

说话时,他往卫行歌的身边一凑,手臂立时被人松开了。

卫蔷坐在一旁,只手撑着头,笑看着两个纠缠的年轻人:“怎么?你想好要来国公府住了?”

秦绪蹭到卫蔷身边,有些委屈:“阿姊,我家当都要搬出府门了,祖父把门一关,只把我扔了出来。”

卫蔷看看秦绪身上穿的锦罗玉带,说:“无妨,国公府是清寒了一些,麻衣粗食还是给的起的,倒是你,我前日才砍去了你祖父的一只臂膀,你怎么还愿意来找我?”

秦小公子摇了摇扇子:“一只臂膀而已,我祖父是个千万只手的老妖怪,说不定两日就又生出了几只臂膀呢,倒是阿姊,你一时从寒门身上砍刀,一时从世家身上要钱,好在我祖父是绝不愿跟世家联手的,不然……”

这话是这小子自己想的,还是有人借他要口要说什么?

卫蔷的手指在桌上点了两下,说道:“无妨,不管旁人如何,我背后还有圣人。”

秦绪摇了摇头,自己捡了个圆凳坐在了卫蔷的旁边:“我那坐皇位的表姐夫啊,他拿捏朝政就像是小孩子玩泥巴,一时觉得这一团多了,一时又觉另一团多了,所以贴来补去,东挖西抠,最后捏出来的东西也粗陋难看。”

卫蔷也不斥责他藐视圣人,只问:“那你可知道,他要的是捏什么?”

“身为一国之君,自然要捏个鼎出来,可哪有泥捏的鼎?捏一捏,泥团就脏了乱了,他再找把木刀把泥团上削一削……阿姊,万一木刀也脏了怕是也是要被扔掉的。”

“那就让木刀干干净净的。”卫蔷看着秦绪那张如玉似的纨绔脸,倏尔一笑,“你要不要跟阿姊回北疆?”

秦绪还没如何,卫行歌先瞪大了眼睛:“家主,北疆…各处…多女子……他……”

一张清朗中带着煞气的年轻脸庞上写着“不行、不可以、他不配”,竟然有了两分孩子气。

秦绪站了起来,看卫行歌不肯,他倒有了兴致:

“阿姊,北疆也有如卫小将军这般好腰腿好臂膀,能让我写进话本的好儿郎吗?”

“什么话本?”

“自然是风月无边,咳,凡我之行文,皆书人之大欲,阿姊,你喜欢哪种?我可找来让您鉴赏一番。”

秦绪扇子摇啊摇,竭力说得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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