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别怕,我爹一直宠爱我的,我爹是只纸老虎。”不然这些天天天变着花样送水果给她,是为了把她养肥好下手宰了吗?
“可是,小姐,你的手怎么一直在颤啊?”
吴小桐一愣,放下手,脸不红心不跳地解释:“我的手哪里颤了?明明是我为了安慰你拍你的肩膀而已。”
“桐儿啊——”屋外传来吴千陌的声音。
小环打了个寒噤:“小姐,不知您刚刚要厨房做的雪梨银耳羹做好了没,小环去厨房看看,催催她们。”
吴小桐举起尔康手:别走啊,谁前几天还信誓旦旦地说要保护我,替我挨巴掌的?!
此时吴千陌已等在院子里,吴小桐不得不收拾好忐忑不安的情绪出门迎接。
“女儿见过爹爹。”
正要规规矩矩地行上一礼,却被吴千陌一把拉近面前,他看了看已淡了许多的掌印,心疼道:“那天是爹爹下手重了些,是爹爹的不是。我从西域商人那里买来了续肌膏,你多涂着些。不要怪爹爹,姓程的那个老家伙不是个省油的灯,爹爹怕他乱说,毁了你的清誉。毕竟此事不宜声张啊。”
据说一瓶续肌膏价值千金,她在吴千陌心中的地位不降反升?
不过,吴小桐现在关心的只有一件事:“不怪爹爹,是桐儿太鲁莽了,害得爹爹为桐儿担心。只是,常欢……”她小心翼翼地提道。
吴千陌正色:“我已经派人调查过了,案发当晚常欢的确与一女子在护城河边的老柳树下幽会。明日一早衙门就会将常欢无罪释放。只是,”他若有深意地看着吴小桐转口问道:“桐儿啊,那位女子真的是你?”
吴小桐一愣。
“常欢与千步阁的于锦依之事虽然称不上人尽皆知,但我身为扶桑坊的主人多少也有些耳闻。还想着这两个孩子都无父无母甚是可怜,若真心相爱,我作为一方的长辈为他们指婚也未尝不可,谁知,他们似乎分开了好一段时间,这事也就搁下了。桐儿,常欢这孩子的品性我看着不错,可他毕竟与于锦依有过一段感情。你若真的有意于常欢,我怕你到时候吃亏啊。”吴千陌苦口婆心地劝道。
吴小桐嘴唇微颤:爹爹啊,您想多了,要不是因为我成了扶桑坊大小姐,才不会这么亲力亲为,有迟凤这个男神珠玉在前她会喜欢常欢?
不过这些话她自然是不会说出口的。
吴千陌面露遗憾,但忽而双眼又一亮:“桐儿啊,你那个叫迟凤的朋友我看着不错。年方几何?可有家室?双亲尚在?家里是做什么的?可有每年有多少入账?哦,不不,那年轻人看着器宇轩昂人中龙凤的样子,有没有钱这些都无所谓了。关键是,桐儿啊,你怎么就没看上他呢?”
年方几何?迟凤至少有上万岁了她会乱说?还有迟凤是专业养鸟的,占了几个山头养了数万只鸟,每年数量呈递增态势,为保护濒危鸟类工作做出巨大贡献。至于资产嘛,反正他不差钱。
吴小桐眨眨眼,发现吴千陌竟然有做月老的潜质,真的不是月老下凡变的?另外,她没有说她不喜欢迟凤啊,只是——
“他的心中也有一个放不下的人呢。”睫毛轻颤,声音呢喃,心里不是滋味。
看着吴小桐的样子,吴千陌一下子明白了:“若不能放下曾经的心上人,对后来者来说却是一种无辜的惩罚。”他叹了口气,请抚着吴小桐如墨的青丝:“桐儿啊,你还年轻,别急。大不了老爹我养你一辈子!”
不,她不年轻了,她至少有三千多岁了……
吴小桐挽着吴千陌的手臂娇笑道:“那样也不错,我可以一直陪着爹爹了。”
她继续道:“其实,我与锦衣姐姐私交甚好,还想与她结拜为姐妹呢。既然常欢心里放不下于锦依姐姐,不如爹爹认锦衣姐姐为养女,不紧进一步笼络常欢为您效力,还能多一个姐姐陪我作伴。”
吴千陌点了下吴小桐的眉心:“你啊,就知道玩。爹爹无所谓,只要你开心就好。不过,这事也要看于姑娘的意思。”
吴小桐拍拍胸口:“包在女儿身上!”
夜幕降临,吴小桐穿着中衣独自坐在梳妆台前。镜子里的少女乌黑的青丝自然地散在肩后,皮肤白皙,眼睫低垂,隐隐藏着一抹忧愁:她正想着明日如何劝说于锦依认吴千陌为养父之事。
正想得入神,她猛然抬头瞪向镜子里的人影,抄起发簪脱手刺向身后——
“大小姐,我不过是倾心于你的美貌想多看几眼,你就要刺伤我,莫非美人的心都是这么狠的?”身着青衫脸长细眼的男子轻佻地笑着,仅用两指便将袭来的发簪紧紧固定住。
吴小桐记得他,他就是那个明明输了却还耍赖要重新比试的二公子。大晚上无声无息来到女子闺房,面无表情站得笔直,吓了她一跳不说,还说成她的不是?怪她的反应太粗暴咯?
吴小桐翻了个白眼,站起身,冷声问道:“二公子不顾名誉,深夜潜入女子闺房有要事吗?”
“自然有,关乎大小姐的姻缘,怎么不算要事?”二公子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折扇,“啪”一声展开,微凉的夜色里轻轻摇着,唇角微挑,势在必得的样子:“我朱醇天对大小姐一见倾心,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