抓住他。
她想扯住他的衣角,圈住他的脖子,对着他大吼。吼什么不重要,想吼到他耳朵聋掉,想看见他的表情变化。姜小婵的脑子是搭错线的电路,“滋啦"冒了电光,闪出一句话。
一一我喜欢他。
小心地确认了一遍,她的念头变得更清晰。喜欢林嘉啊,真的,是真的。
这个人,他好顺眼。看着他,她感到安全,感到从未有过的舒心。
好喜欢林嘉。像喜欢吹风那样喜欢,像喜欢喝汽水那样喜欢,像喜欢可爱的毛绒玩偶那样喜欢,像夜晚喜欢出门散步那样喜欢,像喜欢吃的饭就要一直吃那样喜欢。像蹦床时触到弹簧,被安全托举,再蹦得更高那样喜欢。她的喜欢系统陷入紊乱和癫狂,不断重复着:好喜欢他。
这一年,在中暑未愈的状态,顶着晕眩的脑袋,姜小小婵盲目地、一发不可收拾地,喜欢上了林嘉。她觉得没什么大不了:反正大家都喜欢林嘉,多她一个又怎么样?
林嘉是不会喜欢自己的,就像林嘉也没有喜欢上其他那些仰慕他的人。
这样很好呀,姜小婵就想要像这样,喜欢着他。